各相关单位:
根据浙江省财政厅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》(浙财建【2018】137号)和《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》(浙财建【2018】124号、《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(第二批)的通知》(浙财建【2019】60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9年度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。
请接文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,专款专用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,并在11月底前做好绩效评价工作。具体项分配方案见附件。
附件:2019年度东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表
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9年8月17日
附件:
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(万元) 科目 资金来源及文号 项目建设内容
1、 浙江省东阳经济开发区江北高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0 2210103 浙财建【2018】137号 金店棚户区改造
2、 浙江省东阳经济开发区江北高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162 2210103 浙财建【2019】60号 金店棚户区改造
3、 东阳市高铁新城服务中心 485 2210103 浙财建【2019】60号 槐堂棚户区改造
4、 浙江省东阳经济开发区江北高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17 2210103 浙财建【2018】124号 金店棚户区改造